兴仁镇“三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 头条 - 天府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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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镇“三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  作者:  2023-04-19 08:40:25

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通过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其自我管理,逐条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禁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的68农业投入品,促进各项绿色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落实落地。

牢固树立监督责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构建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产品监管网络,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设立镇级监管员13人、村级监管员13人。将全镇39家蔬果、水产、养殖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39份,形成了由镇到村再到生产经营主体的全覆盖式三级管理网络。

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向生产主体发放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05张,引导督促生产主体销售产品时自觉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农产品质量有保障、安全可追溯。每月对全镇农资经销商检查两次,要求手续齐全、合法经营,备案在前、销售在后。积极开展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已完成例行检测80个样品,合格率为100%,从源头上保证了全镇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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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kxg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