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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侧翻致伤残 司法调解获赔偿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8-11-24 11:51:00

今年7月的一个晚上,潘集区架河镇泥集村村民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淮河大坝架河镇泥集路段,在泥集渡口急弯下坡时突然被路面铺设的突出钢板刮倒,电动三轮车当场发生侧翻,周某的右足被钢板割掉三个脚趾头。后被紧急送医,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周某老两口相依为命,家庭比较贫困,飞来的祸事更让他们雪上加霜。

经调查,负责施工的某公司项目部在前期施工过程中,造成泥集大坝下坡路损坏,临时垫用钢板,可能没有完全整理平齐,形成严重隐患。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垫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共44000元,并派负责人多次前去探望。现周某已出院回家,双方却因后期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周某认为自己是因施工单位在道路上铺设钢板突出造成受伤。而施工单位负责人认为,公司前期已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垫付医疗费、生活费等共计44000元。公司认为周某此次受伤主要是因他下坡时车速过快,导致在急弯处车辆失控造成,遂在后期赔偿问题上周某不应狮子大开口。双方产生不同意见后,施工单位建议周某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而周某担心走法律程序事情复杂、耗时较长,更希望通过调解拿到赔偿款。

随后,周某到区、镇政府反映情况,希望政府部门出面为其解决问题。架河镇党委政府得知相关情况后,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多次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施工单位答应退让一步,从人情和法律两个层面算出合适的赔偿款,达成协议:施工单位本着周某家庭比较困难,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则,一次性补偿周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各项费用114000元,其中前期已垫付44000元,剩下的70000元于11月16日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付清。

周某拿到剩下的70000元赔偿款,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一场飞来的祸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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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