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财政局多举措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青阳县财政局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多举措积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为更好地建设“修身福地,灵秀青阳”服务。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思想认识。结合财政自身特点,开展常态化宣传,丰富传播载体,统筹好内宣和外宣、网上和网下,既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也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加大宣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参与度、知晓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会议、请专家授课、培训学习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做到在思想上认同、认识上清醒、声音上统一、行动上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落实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确保有人管、有人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财政政策上、财政管理上、财政监督上,强化举措、狠下功夫,制定责任清单,落细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保护伞”、“吃拿卡要”和勾结黑恶势力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支持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密切会商沟通,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力以赴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在政策上支撑、资金上保障、落实上跟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线索排查。在财政资金的申报、安排和拨付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特别是扶贫、民生工程等领域资金,以及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等,严防财政资金卷入涉黑涉恶企业、个人和非法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政法、纪委监委等部门办案,凡是认定为涉黑涉恶资金,一律依法停止拨付财政资金。强化线索排查,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对政府采购、会计事务、行政审批、“三资”管理等财政重点监管行业,以及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扶贫、环保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确保不留死角,发现或收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绝不护短遮丑。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