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多举措巩固“小金库”整治工作成果 - 探索 - 天府法治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探索>正文

青阳县多举措巩固“小金库”整治工作成果

来源:青阳新闻网  作者:  2019-03-29 09:11:40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小金库”整治成果,着力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青阳县多举措加强防治。

一是开展“回头看”,强化排查、督导抽查,巩固全面整治成果。在2016年“小金库”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按照范围全覆盖、层级要到底、内容无遗漏的要求,各单位全面排查本级及所属单位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重点是易发多发领域和所属基层单位,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立行立改,严肃查处。财政部门开展督导抽查,对有举报线索的、易发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进行随机督导抽查,对督导抽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到位、全面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瞒报漏报“小金库”等问题,确保见底清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推动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是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制,巩固常态化监管成果。各单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本级及所属单位“小金库”自查,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每季度结束五日内,向财政部门汇总报告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情况,包括单位自查、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和查处的“小金库”问题。财政部门畅通举报渠道,常年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不断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采取报告通报、监督检查、承诺公示和预算公开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常态化监管体系。

三是注重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追责问责,巩固责任落实成果。各单位承担“小金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小金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小金库”防治工作负总责,将“小金库”防治工作纳入“三查三问”范围,把“小金库”自查、检查、处理问责等情况列入“三查三问”清单。设立“小金库”的单位,不论金额大小,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实的“小金库”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曝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或其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