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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35户

来源:青阳新闻网  作者:  2019-03-22 09:36:08

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和安徽省工商局《关于继续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皖工商企监字[2018]123号)文件精神,青阳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予以清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告。

公告指出,该35户企业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和进行纳税申报,并到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逾期未报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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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