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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信社原主任周远强以贷款3300万元设置陷阱诈骗财物

来源:百度  作者:  2025-12-19 14:44:43

  本人周海庆,曾经是广东省江门开平市资产达1.2亿元的民营企业家,现在无家可归!

  开平市农村信用社(2019年7月16日改制为开平市农村商业银行)原主任周远强,伙同司徒东辉等职员,引诱本人贷款3300万元,非法收取25%的巨额手续费839多万元。通过伪造材料和阴阳合同等不法手段设置陷阱,强逼我低价拍卖所有资产,并通过代理人收购据为己有,导致我价值超过1.2亿元的企业和物业一无所有!

  周远强利用非法摄取的不义之财,通过开设贷款公司、开发房地产、设立企业经营、购买广场等商业行为进行洗钱,身家达到30多亿元。

  试问:一个党员干部单凭合法的工资收入,能获得如此巨量财富吗?这些巨额资金都是从多个企业家中诈骗得来的!

  周远强的疯狂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是不折不扣的硕鼠和腐败分子!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一、以手续费名义,非法吞侵839多万元客户资金。

  我曾经是开平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开平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在2004年3月11日前,拥有资产至少1.2亿元,所掌握的多家企业经营一直处于良性运行,年营业额过1亿元,在当地算是比较有名气的企业家,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财产。

  2004年初,原开平市农信社主任周远强,三番五次找上门求我帮忙,说开平市农信社有一笔坏账800多万元无法处理,请求我在他的农信社贷款,从中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帮他解决这笔坏账,承诺不会给我带来任何损失和麻烦。

  当时,我参与生产经营的广州五羊本田摩托车厂和珠江摩托车厂,恰好需要一笔流动资金,有计划向银行贷款。我的父亲,曾经对周远强的事业给予很大帮助,双方都是同姓宗族。基于感情和信任,加上周远强的死缠烂打,我就同意了周远强的请求,改变了在其他银行贷款的设想。

  经过洽谈,双方明确贷款周期为10年,贷款利息为3.99‰的月利率,以开平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的建筑物、设备和地产作为抵押。另外,一次性收取约占贷款金额的25%作为手续费用,即832.8099万元,并从贷款中扣除。

  办好手续后,周远强立即指使下属将这笔巨额手续费,利用吊销的公司账户来收款,以奖金名义在小范围内私分。

  客户向银行贷款,没有任何法规,允许银行可以向客户收取所谓的手续费。

  即使在贷款不规范的当时,100万元以上的银行贷款,最高的手续费也不会超过1%,单笔不超过5万元。周远强胆大妄为,竟然敢非法收取占贷款总额1/4的巨额手续费,并迅速私分殆尽,严重违反党纪国法!

  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精心设置的骗局!吞侵巨额手续费只是第一步!

  二、设计阴阳合同等一系列虚假资料文书,把10年贷款期篡改为2年贷款期,将客户8000多万元资产超低价抵债,通过亲戚接手再据为己有。

  在洽谈过程中,周远强、谭耀辉、张建雄、余学新、法佳等5人许诺:所有的贷款手续和一系列文件,都由农信社包办,负责起草、修改完善、打印装订等,不会麻烦客户,我只要签字就可以了。承诺如贷款不能兑现10年合同期限,手续费就不成立。

  作为被动接受且处于弱势地位的客户,面对一堆厚厚的合同、抵押等资料,没有几个人有耐心地从头到尾看完,一般都会随便翻看几页就会在后面签名。即使看完了,也基本上都看不明白。就算有疑问,银行工作人员也会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搪塞过去。这是许多人的大通病,也是容易被套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作为多家企业的法人和董事长,我的日常工作很忙,没有时间一一翻看合同、抵押等条款,也不会怀疑其中是否存在诈骗情况。

  2004年3月11日,周远强拿来一大堆资料让我签名。其中,有不少合同资料的内容空白的。周远强要求我先在每份资料最后页的空白处签名,他们带回去再完善。

  基于对周远强和农信社的完全信任,在他的反复诱导下,我与原开平市城区信用社签订了贷款总额3300万元的合同,在几十份资料后面签下几十个自己的名字。

  我一直都以为贷款期就是10年。其实,在这一系列的贷款资料中,充满了伪造、诈骗和窃取等等一系列骗局!

  随后不久,周远强和他的同伙,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毁灭性打击:签订贷款合同2年后,我突然收到周远强催还款通知。

  我当时就懵了:为什么才过2年就要还款?自己持有的合同明明是10年期的!

  周远强狡辩说,当时口头洽谈时是10年,但情况有变化,现在只能签2年。如果你不信,可以过来看合同,我们同你签订的合同就是2年的。

  至此,我才明白:周远强在一大堆资料中,造了两份阴阳合同,一份是10年期的,一份是2年期的。我不知道其中隐藏的猫腻,没有认真翻看,两份都签了。

  作为一个需要增资扩产的企业家,虽然我已还利息500多万元。但无论怎样合法经营,都不可能在短短的2年内还清3300万元及后续的利息!周远强正是利用这个软肋,一步步将我的优质财产占为己有,让我一无所有!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我束手无策。

  周远强团伙继续推进骗局,向开平市法院起诉查封我的账户,吞占8000多万元的财产——开平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的建筑物、设备和地产,以及800多平方米的土地,与评估公司串通合谋以超低价的评估值抵债。

  2006年12月5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明确我除了已还500多万元贷款外,对我所拥有的开平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的建筑物、设备和地产,以及800多平方米的土地,全部抵清我与原开平市城区信用社签订的3300万元的贷款及利息。

  周远强团伙设置骗局并通过法院谋我财产,我也无可奈何!

  三、串通隐瞒伪造相关材料,两份评估书相差768万多元漏洞百出。

  制造阴阳合同,只是骗局之一。伪造相关材料巧取豪夺,才是周远强骗局的核心。

  其中,周远强团伙串通评估公司或者自己伪造文书,两份评估书相差768万多元,就是漏洞百出的明显骗局。

  周远强团伙向开平市法院起诉后不久,即在2006年11月20日,通过开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委托开平市信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持有位于开平市光明东路83号的开平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及地产,进行评估抵债。

  公司的建筑物、设备和地产时值超过8000万元元,评估公司即使按40%的股权评估,也严重偏离市场价格,还明目张胆造假——同一评估公司、同一评估时间、同一评估对象、同一委托单位,竟然有两份价截然不同的文书:一份评估文书的价格是2198.3483万元,另一份评估文书的价格是1429.9732万元,两者相差768.3751万元!

  从两份评估书《致委托方函》来看,除了评估价值不同,其他内容完全一样。

  到底是谁操控这个骗局?是周远强串通评估公司合谋?还是周远强一手操弄?

  显而易见,如果不是周远强串通评估公司合谋造假,就是周远强伪造了一份评估书!

  令人发指的是,这一系列的骗局,都是隐瞒我在背后暗箱操作的,我从不知情,也无从知情。

  四、串通隐瞒伪造相关材料,用已注销的公司实施合同诈骗。

  2004年3月11日,在我与周远强把持的一大堆合同资料中,夹带着一份伪造的合同协议,我对此毫不知情。在签名过程中,我没有细看一眼,就一带而过。

  隐瞒我伪造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了推进开平市恒基贸易有限公司、开平市恒益贸易有限公司、开平市天马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债权债务的重组,我周海庆与3家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一是我承担并负责偿还开平市恒基贸易有限公司、开平市恒益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向开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借款800万元,以及2003年5月28日至2004年2月29日的利息32.8099万元。

  二是3家公司持有的开平市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开平市天马贸易有限公司放弃股权),出让40%的股权给我。


       伪造的协议存在谁都可以看出的低级漏洞:

  一是开平市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股东为香港旺海有限公司、开平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上述3家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根本就不是公司的股东!何来出让40%的股权?荒唐至极!

  这3家公司没有任何与开平大世界保龄球的合作投资协议或任何投资记录,没有任何文件证明他们将40%开平大世界保龄球股权转给我。

  自己的公司出让40%的股权给自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该文件纯属是周远强为代表的农信社伪造的,用来虚构我为开平恒基和恒益公司“代还款”、实为周远强吞占我开平市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财产及地产的非法材料。

  二是开平市天马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1月15日注销,签订合同时已不存在。竟然还可以拿一家不存在的公司来签订协议,这不就是典型的合同诈骗吗?

  周远强为什么要这样做?原来,这个注销的公司是他以权谋私的小金库,许多非法的钱财都汇入到此公司的账户,并将其中的资金据为己有。

  这三家公司都是周远强团伙的白手套,到底是什么来路呢?

  原来,开平市恒基贸易有限公司、开平市恒益贸易有限公司、开平市天马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都是由周远强以农信社内部职工的名义注册的空壳公司,专门用来非法走账用的。其中,开平市天马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就是周远强的司机陈国铿。

  开平天马、开平恒基等2家公司法人,与我互相不认识。在公安调查问话中,2个公司法人均表示不认识我,有当时的公安笔录为证。案发后,我委托律师调查才知道3家公司的法人都是农信社内部工作人员。

  对于虚构的所谓我帮3家公司偿还拖欠贷款的事情,其中开平恒益的法人谢健超已经做出相应书面证明,明确表明他对此事情不清楚。

  这3家公司法人在虚假构造的协议书、借款申请书、开平天马贸易有限公司声明等材料,签订时没有双方法人的亲笔签名,也没有其他代表签名,只有盖章。后来调查得知,相应的法人均反映,3家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一直在周远强手上。

  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不在法人手中,却被一个不相关的人掌握,真是荒谬!

  五、以超低价格拍卖客户土地,让亲戚或者代理人接手再转为自己实际持有。

  一是周远强团伙的商业诈骗套路玩得炉火纯青,把2块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别墅用地超低价拍卖并占为己有。

  2009年4月1日,我在开平市祥龙区的2块土地,被周远强以超低价格卖出,每块土地29万元转到他两名亲戚周卓舜、黄泽涛的名下,周远强是实际控制人。当时,这2块土地价格市值已超500万元。

  二是继续玩商业诈骗套路,将面积近500平方米的10间商铺及1间住宅,超低价拍卖并并占为己有。

  2018年6月28日,周远强伙同农信社现职人员相互勾结,对我10间正在经营的商铺,以及我居住的唯一房屋,通过法院以424.0804万元的超低价格进行拍卖。大部分由他的亲戚或代理人持有,最终由他本人实际控制。

  这些商铺和物业所在的地段和位置,都是市中心的旺地。根据当时开平房地产市场价格行情,单以装修好和正在经营的铺位店面估算,最低价格也要每平米2万元。这些房产粗略估算价值1000多万元。

  六、虚构“借新还旧”的客户贷款材料,疯狂掠夺客户财产650万元。

  在2006年12月5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以物抵债还清我在开平市城区农信社的贷款3300万元及利息后,周远强团伙竟然又起歹心:让他们的代理律师对我说,江门法院的调解书写错了,说我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企图颠倒黑白,进一步掠夺我的其他财产。

  周远强游说我可以“借新还旧”,再向开平市城区农信社贷款650万元,归还余下的旧债。许诺资料等他们做好后,让我签名就可以了。

  我没有对之前的贷款骗局引起足够的警醒,我抵不住他们的巧舌如簧,鬼使神差之下在他们带来的资料中又签了名。

  这笔所谓的“借新还旧”贷款,一直没有入过我的账户,我也没有到农信社取过这笔钱,这笔钱直接进入周远强的小金库。

  直到后来周远强团伙起诉打官司,我才知道这又是一个骗局。周远强团伙把我的其他物业打包拍卖,以抵顶这虚构的650万元。

  包括将累计面积490多平方米、价值1000多万元的10间正在经营的店铺超低价拍卖,将面积117平方米价值近50万元的唯一住宅超低价拍卖,累计抵债424.0804万元。2018年6月28日拍卖时,这些房产和物业远超过1000万元,但仍然不够抵债650万元。至今,我仍然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我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生活消费。

  这些房产和物业大部分以超低价格,被周远强的亲戚或者代理人接手,然后被周远强实际持有。

  还将我持有的开平市农信社价值近100万元的10万原始股,没收并瓜分殆尽。我的一系列的财产,被周远强团伙以起诉抵债名义实施商业诈骗,最终据为己有。

  2014年,周远强团伙以编造收取我个人的电话费40多万元(我1个月电话费居然要40多万元?何其荒谬!)、租赁费50多万元、贷款利息等名义,进行了一次内部分赃。

  七、周远强拥有的几十亿财产从何而来?

  根据不完全调查,周远强利用到处诈骗搜刮得来的不义之财,包括贪污受贿得到的非法资金,开设了3家金融机构、开发了3处楼盘、购买了1家广场物业、设立了7家实体企业。具体如下:

  一是开设3家金融机构,包括:

  1、 周远强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1亿元的《开平市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利贷公司)》,其中显示周远强投资2000万元;

  2、 周远强老婆黄卫文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1亿元的《江门开平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由代理人担任法人的银力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二是成立由亲戚周卓舜持股实际控制人为周远强的《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了3处楼盘:

  1、 位于开平市梁金山公园门口前面的《君庭》大型楼盘,价值数亿元;

  2、 位于开平市新昌新外滩对面的大型楼盘《富御柏丽湾》,价值数亿元;

  3、 邻里房地产楼盘,价值过亿元。

  三是用5000万元购买位于开平市中心路段的中坏广场物业。

  四是设立7家实体企业,包括:

  1、 周远强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380万元的《开平市绿城苗木种植场》;

  2、 周远强老婆黄卫文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开平市塘口绿标农场》;

  3、 周远强老婆黄卫文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1206万元的《开平市才智投资中心》;

  4、 周远强老婆黄卫文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435万元的《开平市汇仓建材有限公司》;

  5、 周远强老婆黄卫文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12万元的《开平市永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 周远强老婆黄卫文持股并控股注册资本10万元的《开平市远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周远强亲戚黄泽涛持股并由周远强实际控股注册资本1030万元的《开平市园林建设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另外,周远强本人及其老婆黄卫文、儿子周鸿标名下还有大量的银行巨额存款。

  周远强还利用类似的手段,诈骗开平市家常用调味品有限公司近4000万元、开平市水口镇1家水龙头企业近亿元等等企业的财产,臭名昭著。

  周远强持有国外护照和国外存款,在美国纽约市购买2套豪华别墅,随时都可以出逃。

  周远强拥有的财产至少在30亿元以上,在开平民间被称为“开平李嘉诚”!,并非空穴来风。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一家人即使不吃不喝,依靠正规合

法的收入,几十辈子也赚不了如此巨大的财富!他的巨额钱财是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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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控告无门,投诉相关部门屡屡受挫。

  周远强团伙设计诈骗我1.2亿元的财产,我最初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希望可以讨回公道,但都没有成功。

  一是两次向开平市公安局反映周远强涉嫌商业诈骗,两次都不立案调处。

  第一次是2016年8月19日,我向开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提交周远强诈骗犯罪的证据。2016年9月10日,我收到了开平市公安局开公(经)不立字《2016》07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借贷纠纷,没有证据是诈骗。我不明白:一是在我在周远强办公室的谈话录音证据中,周远强明确要归还我839万多元的手续费,这个明显的诈骗证据,开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视而不见,不肯立案调查?二是为什么出现公安局领导批复不立案处理的时间,比我报案时间还早两天?这不是荒唐的低级错误,而是蔑视公民的举报投诉!

  第二次是2015年10月13日,我再次带上证据材料和2015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后支持我另案起诉周远强合同诈骗案件的建议书,前往开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但开平市公安局依然拒绝对该合同诈骗案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10月18日,我收到开平公安局处理告知书,再次拒绝立案。仅以之前开平市法院为包庇周远强作出的判决书作为依据,未做任何侦查。

 


  二是开平市法院不作为,包庇纵容周远强诈骗和腐败。

  案发后,在我和周远强的谈话录音中,周远强明确表示,他要将欺诈我的839多万元还给我,且想办法弥补我在该事件的损失。2009年,我将有关证据提交至开平法院,且在开平法院庭审时当庭播放质证。

  开平市农信社的律师代表表示不清楚后,当庭打电话给周远强核实。通话后,开平农信社律师代表当庭要求撤诉,提出要与我协商(可调2009年法院庭审记录与撤诉文书为证)解决。但是,事后周远强从未联系我协商处理。

  两年后周远强退休,农信社再次起诉查封我资产。庭审过程中开平市农信社律师代表,对我方提出的关于资金去向等的多个问题,均表示不知道、不清楚,甚至我本人在农信社的涉案账号的银行流水都无法调取。

  开平市法院完全无视我提供的所有证据和一大堆疑问,仅仅根据开平市农信社提供的漏洞百出的资料,直接判决我输。

  在第二次案件审判中,我向广东省纪委举报,把广东省纪委的受理回执提交给开平法院主管执行的麦喜权副院长,要求查清事实、延缓执行。但开平市法院非但不延缓执行,反而加速对我的资产进行查封并低价拍卖。导致我经营的所有企业瞬间土崩瓦解,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因为开平市法院包庇周远强明目张胆诬陷与欺诈,加上开平市公安局不作为,导致我名下所有资产被远低于市场价低价贱卖,而且大部分资产被周远强相关利益的亲属拍得,最终实际变成周远强所拥有(有明确的证明资料,且已提交开平公安与开平法院)。

  九、谁来主持公道正义,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我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总会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总会有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被清算的一天!在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公理正义总会得到伸张!

  我请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是正确调处我与周远强的借贷纠纷案。

  (1) 追回应该属于我的839万多元的手续费。所谓的贷款手续费是非法的,且占贷款总额的25%,比高利贷还要黑暗!

  (2) 追回应该属于我的价值近100万元的10万开平市农信社原始股。

  (3)追回我1.2亿元的财产损失。我拥有的开平大世界保龄球娱乐有限公司、开平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块别墅用地、10间店铺和唯一住宅,价值超过1.2亿元。被远低于市场价低价贱卖,大部分资产被周远强相关亲属拍得,实际上就是黑社会的疯狂掠夺!

  二是追究周远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一个党员和干部的周远强,串通隐瞒伪造一系列虚假材料,对不止我一个人等民营企业家实施商业诈骗,是不折不扣的诈骗犯罪,触犯了国家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周远强拥有的巨额财产,除了实施诈骗所得,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吃贷款回扣和受贿所得,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理应受到党纪的严惩!

  三是追究开平市公安局、开平市法院相关人员失职渎职和保护伞责任。

  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核心要义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作为一个专业的警察和法官,本应该坚持公平正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但他们却失职渎职,没有认真审核双方提供的材料,故意漏掉我提交的证据,故意偏袒周远强,与周远强沆瀣一气,非法窃取我的合法权益,导致我一无所有!天理所不容,党纪国法所不容!

  作为公职人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和高压反腐的态势下,竟然还敢偏袒包庇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周远强团伙,理应追究其失职渎职和充当保护伞的责任,理应查处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受害人:周海庆

  2025年 12月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191214338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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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h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