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公安局郭嘉派出所:法制教育进校园
今年以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坚持把选优配强一线单位法制监督员作为最小战斗单元提升战斗力的重要抓手,以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为载体,持续强化执法质量监督质效,全局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为圆满完成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过“三关”,巧解“选人难”问题
一是调查摸底关。抽调法制、政工、警务保障等警种业务骨干在全局范围内对执法业务能手进行全面细致摸排,在对各办案单位执法现状综合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为22个基层所队“点对点”派驻22名法制监督员,为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43个基层所队派驻13名法制监督员,为执法质量薄弱的交警大队派驻2名法制监督员,并积极探索实行“双派驻双监督”工作模式,进一步盘活了人才资源,确保选出薄弱点、派到关键处。二是任职条件关。坚持把业务能力、法律素养放在首位,选派思想政治品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执法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和民警担任专(兼)职法制监督员,其中兼职法制监督员由所在基层执法办案单位领导担任,专职法制员由法制大队筛选后派驻。2022年选派的法制监督员中有中层正职领导14名、中层副职领导13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民警3名、高级执法资格证书的民警1名。三是选拔任用关。选派法制监督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选拔考试、领导班子研究的方式,确定人选后报市局、省厅备案,最终为69个基层办案单位筛选配备了37名法制监督员,法制员配备率达100%。
建“三制”,力解“管理难”问题
一是建立管理考核机制。制定印发《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法制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季度、半年、年终三个节点,把对法制监督员的考核与对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考核挂钩,以办案单位执法质量的高低确定法制监督员的考核成绩,对工作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导致出现较多执法问题或执法过错的,取消法制员资格。在审核案件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没有依法审核案件,导致造成执法过错的,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建立量人而用机制。对选配的法制监督员在一个办案单位驻满一定年限后,根据情况进行轮岗交流,对不称职的法制员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将法制监督员纳入干部人才数据库,在评优选先或提拔干部时优先任用,力争将工作能力强,自身素质好,执法水平高的民警充实到领导岗位,使执法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良性循环。三是建立任务分解机制。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至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确保每一项监督工作都对准焦距、找准穴位,通过“对症下药”及规定动作,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整改问题到位,从而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台账整理“不空不虚”。

出“三招”,妙解“留人难”问题
一是政治待遇“激励招”。在表彰奖励、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明确法制监督员连续两年在本局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者被省厅、市局评选为优秀法制监督员的,予以优先考虑提拔使用。二是经济保障“盘内招”。在保证选派法制监督员正常工资薪酬的基础上,按规定跟进落实工作交通补贴,为法制监督员更好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人文关怀“贴心招”。严格落实选派法制监督员关心关怀机制,政工、法制等单位对派驻的法制监督员思想状况及工作、生活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采取集中培训、送教上门、参加庭审等形式进行培训,不断健全更新法制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体系。适时开展执法互检活动和法制监督员竞赛活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

截至目前,全局配备的法制监督员累计审核各类案件856件,解答执法办案问题130个,提出审核意见108条,督促整改案件全要素录入不全、法律文书制作错误等执法问题129个,探索形成了“实时巡查、随时服务、及时培训、全时监督、即时整改”工作新模式,受到了上级法制部门的高度好评,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力和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编辑:kxg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