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本月起降低社保费率
来源:中安在线 2019-05-05 10:02:37
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池州市从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具体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5月1日起统一降至16%,个人部分缴费费率不变,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同时规定,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即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近年来,池州市认真落实省、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围绕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持续降低社保费率。截至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由原来20%下调至19%,降率1%;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原来2%降至0.5%;工伤保险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平均降率0.41%左右。2018年,通过执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为4400余户企业减轻负担8000万元。
从池州市预测情况看,新政策执行后养老保险将为企减负9610万元,企业年人均减负1384元;失业保险为企减负5016万元,企业年人均减负807元左右;工伤保险全年为企减负3539万元,企业年人均减负334元左右,这将对增强企业信心、推动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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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