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践行绿色发展 守护碧水蓝天
2017年以来,池州市坚持以解决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和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气、水、土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守护“池州蓝”。
池州市华东明珠石材有限公司是池州市贵池区境内一家从事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加工、销售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两年前,企业因生产设施落后,致使矿区在生产加工中产生了较重的扬尘污染,被池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要求限期整改。面对当时不景气的市场行情和巨大的资金投入,企业负责人高旭新犹豫了。
“接到通知之前,心里没底,毕竟资金投入非常大,公司压力之大可想而知。”高旭新坦言。整改需要投入大笔资金,不整改就无法进行正常生产。面对生产和治理这一两难问题,企业最终编制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照《池州市绿色矿山创建方案》,投入了4500多万元对粉尘、雨污分流、道路硬化等不达标设施进行了系列环境治理,过去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观,尤其是随着眼下市场行情的好转,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快速提升。
高旭新介绍,华东明珠石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实施方案》建设施工,能硬化的地方硬化、不能硬化的地方绿化。“无论是从安全管理、经济效益,还是在绿色环保方面都有很大改观,创建效果立竿见影。”
“铁腕治矿”换来的是“碧水蓝天”。为了将这项整治工作稳步持续推进,池州市一方面抬高“绿色门槛”,严把“绿色关口”,制定实施了《池州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建立市县两级联创、企业主建、联合验收、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另一方面,加大“绿色投入”,坚持“一矿一方案”,“点对点”指导企业。两年来,43家申报创建企业累计投入超过6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6家矿山通过了“绿色矿山”创建验收,被授予市级“绿色矿山”称号。
“环保执法监管使企业感到压力,有压力就有动力,从而增加他们创建主动性,目前池州的绿色矿山创建标准为全省树立了一个很好的的标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科长杨晋东说。
打赢蓝天保卫战难点在突破,重点在协同发力。2017年以来,池州市在铁腕治矿、重拳治砂、从严治岸、科技治超、精准治污、全面治脏等“六治行动”基础上,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深入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压减化工、建材等过剩产能,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时段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查问责,深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据统计,到2018年底池州市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27.7%,降幅居全省首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得到了持续改善。为此,日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依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试行)》对池州市给予两个季度的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1152万元,总量居全省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打好七场标志性战役,持续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九项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池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马卫中表示。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