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移风易俗
几天前的跨年夜,合肥城区一片宁静,又是一个烟花爆竹“零燃放”!合肥以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城市安宁的美丽形象迈入新的一年。
自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合肥交出了漂亮答卷:全市基本实现了跨年夜、小年夜、除夕夜等重大时段“零燃放”工作目标。人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蓝天白云明显增多。以2018年春节期间为例,合肥市相关污染物明显下降,PM2.5同比下降30%;烟花爆竹垃圾同比减少1000余吨;火灾同比下降29%,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
告别爆竹声声和烟花阵阵的“旧年俗”,合肥,欣然接受了过年不放烟花爆竹的“新文明”。
立法为民回应重大关切
烟花爆竹禁放,是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的交锋。
合肥市曾经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随着合肥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和市民环保意识、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烟花爆竹引发的噪音、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火灾、人身伤害事故频发,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尽快对这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已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2016年5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对原《规定》立法后评估,通过分析研究先发地区相关立法经验、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原《规定》修改意见和建议。民意调查显示,93.06%的市民赞成禁放限放,这更加坚定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原《规定》,推进合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决心。
2017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原《规定》的立法项目列入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合肥市委汇报并得到批准。修订过程中,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多次与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沟通协调,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并结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结论、建议,分析研究和修改完善原《规定》。2017年8月,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抓实监督促进良法善治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
在新规实施之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新规及禁放工作进展情况。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放倡议书,呼吁代表带头宣传、带头执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由公安、城管、安监及街道、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组成的8.5万人禁放工作队伍之中,自觉服从安排,主动履职尽责,认真开展工作,有力发挥了人大代表示范引领、监督推动的作用。
同时,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还把对新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纳入了2018年工作要点。当年11月下旬,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新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报告,它以大量的事实、翔实的数据,向人们展示了新规实施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
共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89起,其中行政拘留1人;协调通信运营商发送禁放短信400余万条;建立54支应急查处队,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开展巡查……这又是一份建设性的报告,它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从加强宣传、强化执法、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重点就两个字——“落实”。
深化改革展现人大担当
积极推进禁放立法与监督工作,是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一个缩影。一年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强化举措,有序推进,全年共完成改革任务10项,为人大工作和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
——出台合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出台《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的实施意见》,为促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出台我省首部规范地下管线的地方性法规,按照“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控”的思路,突出合肥特色,将合肥市地下管线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围绕巢湖治理及河(湖)长制等工作,不断创新重点工作监督方式,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
……
一项项改革创新举措的背后,是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强化人大职能建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决心和实践。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