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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

来源:  作者:  2022-12-14 08:44:20

日前,泾县琴溪司法所被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民政厅命名为“安徽省示范司法所”。

  近年来,该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抓紧抓好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抓素质,队伍建设到位该所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各类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依规为群众办实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范,展现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党员干警就近加入琴溪镇机关党支部,依托基层党组织,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做合格党员。

  抓业务,职能发挥到位该所积极推动辖区法治建设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制定普法年度计划、方案、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立了赤滩村法治文化街区、马头村和乐琴村法治文化广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立考评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涌现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目前,赤滩村正在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开展了全民安全教育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活动。结合“送电影下乡”、“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组织法治副书记等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开展了“喜迎二十大,送法暖民企”活动。根据“一月普法主题”要求,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学习活动。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依法协助开展秸杆禁烧、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等工作。完成了全县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工作。开展了镇党委书记上法治课活动。正在开展“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活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等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并落实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解制度。指导村调委会建设,辖区内共建设8个村调委会,建设率达100%。其中乐琴村调委会被市表彰为标准化调委会。

  完成两个百姓说事点的建设,不断壮大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镇调委员会人民调解员9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村调委会调解员53人。积极开展大排查、早调处、护稳定、迎国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目前镇村成功化解案件73件。

  完成每年的先进调委会、优秀调解能手及优秀案例的申报工作,按时准确申报发放每年的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年度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8%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一起矛盾因调处不利引发上访或转为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成立了琴溪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度。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台账,依法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规范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等手续,并将各项审批管理材料及时归入档案。

  坚持每月集中教育、公益活动和走访制度,开展婚姻家庭和情感纠纷的摸排及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工作。定期开展情感纠纷、民事纠纷、三无人员、涉黑涉恶、涉毒涉爆、涉枪、有无犯罪迹象等类型社区矫正对象的摸排工作。充分利用手机定位、“三通”等巡查加强管控。目前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人,近三年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

  做好辖区安置帮教工作,成立了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建立重点安置帮教对象领导包保制度。开展了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工作。开展了远程探视工作。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各村每月上报谈话记录,一般安置帮教对象各村每季度上报谈话记录。所有安置帮教对象均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开展走访、落实安置政策,及时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以及信息核查工作。目前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48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建立村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8个村均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抓落实,所务管理到位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定期参加综治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目标任务。定期向县局和镇党委政府汇报,结合工作实际,对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研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迅速处置遇到的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

  人民调解卷宗、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等制作规范、内容详实,均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做到目录清晰,管理规范。认真遵守和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守国家秘密,不泄露涉密文件资料信息,不泄露当事人有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

  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和联系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梳理重点工作完成进度。

  抓建设,基础保障到位。目前现有业务用房面积达214.2平方米,业务用房相对独立,内部功能分区科学合理,设置了“六室一站”等必须的职能办公室,即:所长室、普法依法治理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档案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能够满足法律事务接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和档案资料管理等需求。

  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省厅《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外观标识统一规范,所有工作人员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根据业务需要,还配备了定位管理设备等。工作人员能够熟练运用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定期对内网电脑、办公电脑进行安全维护,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网络安全。

  抓作风,干群评价到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及时广泛征集社情民意,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全力以赴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反馈。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司法所也获得了群众的充分信任和支持。在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得到了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在该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琴溪镇平安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近三年在全县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次。所内在编人员在近三年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称职以上得票率达100%。司法干警还多次获得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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