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乡村振兴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及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民收入增速、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力争乡村振兴战略实际考核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获得“好”评价、培育一批和美乡村“好”案例、总结一批全国全省乡村治理“好”办法、提炼一批乡村振兴“好”经验,推动县域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特制定做好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如下。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优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及时监测识别。用好集中排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等风险排查手段,强化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共享,快速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分类精准帮扶。以县为单位建立帮扶措施库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等衔接政策,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及时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严格风险消除。探索“县级工作专班+部门+乡镇”联动机制,每季度开展监测对象“回头看”,对风险消除对象持续跟踪监测,不稳定的重新纳入,杜绝“一消了之”。
(二)建立健全常态化、网格化监测帮扶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托驻村帮扶、镇村干部等力量,逐镇逐村逐组确定村级网格监测员,将监测帮扶包户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落实精细化服务。网格员要定期走访辖区农户,及时精准了解脱贫群众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因灾因疫影响等变化情况和帮扶需求,分类别、精细化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强化信息化支撑。建立村级监测对象网格管理电子台账,对返贫风险大的镇村和易地搬迁安置区实行“挂牌预警”管理。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实行月调度、季分析,每季度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到镇。
(三)巩固提升“四个一”网格管理模式。系统总结试点经验。紧盯“底数一次摸清、风险一次找准、机制一次健全、绩效一年一评”核心内容,对已完成试点的2个脱贫村(嘉乐镇两河村、庆岭镇凤凰村)全覆盖调研督导,全面查摆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优化“网格管理”组织体系、指标体系、风险类型、采集频率、结果应用等,切实做到基础信息更加精准、风险监测更加快捷、结果应用更加高效。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区域逐步扩大到50个脱贫村和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二、持续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增收
(四)聚焦产业发展,增强内生动力。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增加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的比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强化产业帮扶项目资金监管,开展帮扶产业项目风险监测,确保资金使用更加精准。突出支持重点。要把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脱贫人口发展到户产业作为支持重点,编制实施产业扶持年度项目清单、庭院经济年度项目清单、脱贫(监测)家庭产业帮扶计划。完善利益联结,要完善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在产业项目中利益分配比例、方式和模式,建立全链条、硬约束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开展消费帮扶,加大“天府乡村”公益品牌宣传力度,争取更多帮扶产品申领“天府乡村”公益品牌。
(五)抓好稳岗就业,促进富农增收。稳定转移就业规模。推行“互联网+就业”模式,完善省际间、省域内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建立劳务协作联盟,实现信息共享、培训联动、岗位对接,拓展脱贫人口转移就业渠道。扩大就近就业容量。大力引进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探索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增强帮扶车间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能力。充分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全面落实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就业帮扶政策,深入推进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规模不低于19242人,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15000元以上,实现“两个高于”(即高于全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
(六)综合保障兜底,守好返贫底线。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定期组织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综合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政策覆盖范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要配合做好脱贫家庭中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及时做好认定工作,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单人保、延迟退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信息共享。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机制,强化乡村振兴部门同民政、教育、医保、住建、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确保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时救助到位。
(七)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鼓励自主发展。在过渡期内,继续支持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鼓励合作银行对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贷款,确保应贷尽贷。对3年期(含)以内、5万元(含)以下,以及按政策规定续贷和展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季给予财政贴息。为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坚持“一周一监测”、“一月一通报”原则,对即将到期贷款和逾期贷款及时提示风险,加强分析研判,稳妥处置逾期贷款。
三、持续深化拓展联系帮扶
(八)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着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大力实施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搬迁群众就业规模不低于上年水平。加大安置区现有产业扶持力度,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对没有产业覆盖的安置区,规划布局一批产业发展项目。着力提高安置区软硬件水平。加强后续扶持项目建设,优化完善安置区水、电、气、路、通讯等配套设施,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抓好社会保障服务,广泛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大力推行代办、一站式服务。着力提高安置区规范化治理能力。广泛推行“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社区治理模式,深入实施搬迁安置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安置区自治管理模式,增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推动搬迁群众融入搬迁社区。
(九)统筹推进重点帮扶村政策支持。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帮扶村支持政策,继续在政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布局、资源要素支撑、人才科技服务等方面,对重点帮扶村进行倾斜支持、集中支持。加快实施一批年度项目,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短板。开展科技、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
(十)着力优化定点帮扶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好帮扶工作业务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动态通报调度,强化定点帮扶责任,创新帮扶方式内容,组织好县级定点帮扶单位,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从组织领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产业就业创业、消费帮扶、乡村治理等方面支持脱贫村及乡村振兴重点村,助力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一)着力加快乡村建设行动。按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要求,建立乡村建设专项任务推进机制,制定18项重点任务推进方案,细化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围绕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建立县、镇两级乡村建设任务台账,定期督导调度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和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动项目实施。用好乡村建设信息采集成果。力争创建市级以上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3个。
(十二)持续强化“百千”工程建设。坚持把实施和美乡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达标”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围绕产业发展融合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人民群众满意度,高质量完成2023年和美乡村示范村3个、达标村45个的创建任务,巩固提升2022年4个示范村、22个达标村的创建成果。
(十三)接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导向,牵头以“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五大提升行动”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3年,全县完成10个行政村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新(改)建439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以
“三清两改一提升”行动(清生活垃圾、清水源水体、清农业生产废弃物、改造厕所、改变不良习惯,提升村容村貌)为抓手,以“码整齐、扫干净、讲卫生”为标准,统筹推进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持续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提升村容村貌。
(十四)优化推广乡村治理模式。以试点示范促深化发展,从2023年起,继续开展省、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工作,每年力争创建1个市级以上示范镇、4个市级以上示范村;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方式。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办法,在示范村、达标村内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分类分步有序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即诉即办等治理方式,逐步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引导移风易俗与现代文明相适应,推动以县乡为单元完善移风易俗的约束性措施和奖惩机制,有效发挥“一约五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治理模式和家庭家教家风约束作用,有效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等不良习俗。抓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深化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持续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
五、持续强化工作保障
(十五)压实压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持续健全“1+7+13+69+N”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蹲点工作组、驻村工作队、专项工作组高效履职的推进体系。持续贯彻落实好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部署、工作意见,重点推进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落实落地,坚决防止泄气松劲。
(十六)抓实抓严监督评估。强化目标导向,将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纳入监督评估内容,对标对表做好考核工作;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2022年后评估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反馈问题及各类督导、巡察、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结果导向,严格对照后评估工作内容、指标体系开展工作,促项目建设、督任务落实、补发展短板、强示范创建,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取得好成绩,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十七)强化总结宣传。持续围绕脱贫群众就业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及时挖掘总结推广经验信息、典型案例,打造一批示范样板、总结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全力争取为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农村“厕所革命”、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提供示范案例。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引导作用,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办理涉贫涉乡村振兴工作的舆情和信访,持续做好正向舆情导向。
编辑:kxg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