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红灯不减速 抢行通过酿事故
来源:中安在线 2019-01-04 09:46:42
近日,凤台县依法做出了对行经路口未减速闯红灯的驾驶人吴某某与他车相刮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理决定。
2018年12月24日12时许,吴某某所驾驶皖SD84XX的低速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凤台县南湖大道某红绿灯路口处时,与正常左转弯掉头行驶的张某所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值勤交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初步判断有一方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但是事故双方驾驶人矢口否认自己闯红灯。为此执勤交警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视频,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吴某某行经事发路口时,车速过快,闯红灯时与正常左转弯掉头行驶的张某所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刮碰。
面对监控视频,吴某某还在为自己的错误辩解。为此,执勤交警对此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执勤交警的一番批评宣传教育。吴某某认识自己此次事故的错误,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最后执勤交警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判定吴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特别是喜开英雄车的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减速慢行,严格遵守信号灯的控制。务必做到“宁停三分,不创一秒”,没有红灯的约束,便没有安全的保证。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