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村级合同让集体利益“归仓”
“通过协商,我们村之前仅每年1200元租出去的30亩村集体山塘,现在已经规范调整到1.3万元一年,集体经济收入大为改观。”近日,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采访时,浦北县平睦镇平安村村支书黄惠章告诉记者。
今年初,浦北县开展了集中清理不合法、不公平、不规范“三不”合同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半年多的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共排查出“三不”合同109个,已清理规范73个,通过清理整顿和合同的再盘活、再开发、再利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低廉合同向优质合同“转身”。
集中行动摸“家底”
“目前,我们片区共清理‘三不’合同3个,其中涉及林地1个、山塘水库两个,新塘村之前租出去的30亩村集体山林仅50元/亩/年,现在已经规范调整到300元/亩/年,村集体经济收入翻了好几倍。”10月8日,浦北县安石镇新塘片区党建工作站站长庞东向记者介绍。
今年5月25日,浦北县印发《关于开展浦北县村级集体经济合同集中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攻坚行动。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牵头,发挥片区党建工作站、村务监督委员会、联系村法律顾问、驻村工作队员等的作用,对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实行拉网式排查。
为了避免一些镇、村对“三不”合同把握不准,导致清理规范行动推进不到位、不深入,7月31日上午,浦北县召开村级集体经济“三不”合同集中清理规范工作推进会。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农林水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进行了交流,共同研究讨论评判标准、方式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清理规范集体经济“三不”合同厘清思路,指明了方向。
会议明确要以“合同签订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权责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和市场规律、合同期限是否超出法定范围、合同履行是否到位、合同效益群众是否满意”等“五个是否”作为评判标准,逐一对村级集体经济合同进行评估研判,全面摸清找准“三不”合同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共排查出“三不”合同109个,涉及林地48个、山塘水库14个、房屋铺面39个、田地8个,全部纳入集中清理规范清单。
层级联动啃“骨头”
“我已经承包了这450亩山地90年,并按合同条款付租金,每年5850元。”8月16日上午,浦北县官垌镇群生村集体山地承包方不耐烦地说。
在梳理审查该合同时,镇工作组将合同的不合法性不公平性对其逐条阐明,希望承包方遵守法律、遵循市场规律,与村“两委”重新沟通协调、按规范程序重新签订合同。但承包方坚决主张继续履行原有合同条款。“之前合同不合法你们又不说,现在想修订就修订?”承包方不愿意重新修订合同,导致双方协商暂时中止。
为了切实纠正合同的不合法性,并把合同承包价格提高到适应市场规律的程度,维护村集体资产资源权益,8月22日,县里多部门组成清理规范指导小组,到官垌镇群生村进行联动协调。经双方合法合规共同协商,最终承包方也意识到450亩的山地承包超过70年,且价格过低,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同意经规范程序重新发包后,以市场价格承包山地。
浦北县官垌镇党委组织委员陈明贤说:“群生村集体山地原来签订的合同每亩才13元,承包期过长、价格偏低,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在县镇有关部门的联动指导推进下,初步达成每年30元/亩且逐年提高的意向,确保了村集体资产资源合法合规开发经营。”
这是浦北县发挥层级联动作用力啃“硬骨头”,维护集体权益的一个剪影。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明确清理规范时限、责任人、责任部门等,浦北县把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纳入层级联动机制,实行逐村逐案销号制,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每个“三不”合同涉及的利益关系、化解难易程度等划分为三个等级,对权责关系清晰、合同订立较规范、涉及利益较少、影响范围较小的合同,由村级进行初步清理规范;对群众反映强烈、合同发包期过长、价格明显偏低、涉及利益纠纷的合同,由镇级组织司法、派出所、农林水等站所包村指导清理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完备、涉及利益矛盾纠纷较复杂、存在党员或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行为等难化解的合同,在镇村推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由县组织、政法、纪委、司法、公安、法制、农林水等部门上下联动清理规范。通过宣传发动、沟通协调、谈判纠正、补充协议、收回再开发等形式,目前共清理规范“三不”合同73个,涉及49个村,直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48万多元。
“通过开展集中规范清理‘三不’合同攻坚行动,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维护了村集体权益;又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法治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法治意识。”浦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永冲说。
建章立制筑“篱笆”
“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应该怎样使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如何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项目风险怎样评估?有哪些程序和要求?”……10月16日,在浦北县平睦镇平睦村委,法律顾问李副一一解答着村“两委”干部存在的疑惑。
浦北县结合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的契机,研究制订防范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风险办法,指导村“两委”防范投资风险;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改革实施方案等,从严防范村级财务风险;创新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书签订流程图、制式合同文本等,严格程序风险把控。通过健全制度、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等措施,有效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经营活动。同时邀请农业、法制、司法、财政、金融等部门专业人员,全覆盖对村“两委”干部轮训一遍,切实增强其市场意识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浦北县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法制办等部门,选拔20名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业务素质好的干部,联镇包村担任法律顾问,为村民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等提供法律咨询;全面实行“村财镇管”,统一在各镇(街道)设立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财务人员39人,为每镇(街道)配备两至3名专业人员管理村级财务。同时,浦北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书记工程”纳入党建考评,重点对各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是否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建立档案、是否合理规范等进行常态化动态督导。
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全覆盖的教育培训、严格的监督管理、法律顾问的专门指导等,进一步筑牢浦北县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防火墙”。浦北县委书记韦业葵指出:“开展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行动,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了村级党组织威信,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