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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名“老赖” 拒不执行被起诉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8-12-01 11:44:24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11月29日,合肥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合肥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了4起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11月,34名“老赖”因拒不执行被起诉。

今年拒执犯罪案件数量激增

据悉,2016年至2018年11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30件34人(公诉案件17件19人,自诉案件13件15人),其中2016年受理5件5人,2017年受理11件12人,2018年1-11月受理14件17人。

其中,审结案件20件2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件,判处拘役3件,单处罚金2件,自诉因证据不足宣告无罪1件,自诉不予受理3件,自诉撤回起诉3件,另有10件案件正在审理中。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全部或部分履行执行标的案件11件。

其中,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尤其是2018年“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拒执犯罪案件数量增幅较大。2013-2015年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5件,2016-2018年11月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30件,涨幅达100%。其中2018年以来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4人,数量已接近2013-2015年三年的总数量。

“老赖”拒不执行的可提请刑事自诉

据悉,审结的拒执犯罪案件中有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等刑罚种类,并有宣告无罪、不予受理、准予撤回起诉等判决或裁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尤其是针对刑事自诉而言,具有程序快、成本低、打击及时等优点,为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前期做了大量调研工作,为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自诉权,支持和引导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据介绍,此举为了提高申请执行人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犯罪,并有助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减少涉执信访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受理的拒执犯罪案件中,自诉案件占比达65%,对拒执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案例1:被司法拘留后依然当“老赖”

董某某、陈某某因急需用钱向彭某某借款32万元,但一直未偿还,法院判决后他们顺利“当上”老赖。长丰县法院责令其如实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他们置之不理。为此,长丰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谁知司法拘留期满后,他们仍拒不执行,彭某某依法向长丰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日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董某某、陈某某得知刑事自诉后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遂主动要求和解。

案例2:交通事故后拒不赔偿,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立案

早在2014年3月,胡某某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被长丰县法院判决赔偿董某等人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某不愿履行判决。日前,董某等人向长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胡某某拥有房产和车辆等财产,但经法院多次催促拒不执行赔偿义务。长丰县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6年4月公安机关将胡某某抓获归案。归案后,胡某某家人与申请执行人董某等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某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

即使如此,法院认为胡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遂判处胡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