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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还信用卡支付服务费 男子诈骗3万元获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2019-01-30 10:03:45

河北一男子利用代还信用卡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连续诈骗黄山、安庆市两名被害人3万元。日前,黄山市屯溪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某获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底至6月初,被告人林某某自称张洪良,多次来到黄山市屯溪区找到宋某,让宋某帮其代还信用卡并给予宋某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在宋某帮其归还了几次信用卡对其产生信任后,被告人林某某于2018年6月4日再次来到屯溪区找到宋某,让宋某代其归还自己信用卡18000元,在提供该信用卡交易密码时,林某某假称忘记密码需回家查找,留下信用卡后离开。后林某某通过微信将事先准备好的张洪良的假身份证照片发给宋某,并提供了虚假的信用卡交易密码。宋某于是让其女友胡某通过支付宝向林某某提供的信用卡内代还了18000元,胡某代还后用林某某提供的交易密码在机上刷卡时发现密码错误,宋某的微信和手机也被林某某拉黑,无法与林某某取得联系,胡某遂到公安机关报警。

2018年7月,林某某用同样的方式在安庆市诈骗120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林某某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林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胡某18000元、张某11850元。

编辑:王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