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税〔2022〕13号)、《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发改发〔2022〕167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遂宁市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遂宁市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规范地方财政收入征管秩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税〔2022〕13号)、《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发改发〔2022〕167号)有关要求,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地方各类财政收入管理、以财政支出方式返还税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摸清底数、划定期限、分类处置、逐步规范,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落实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和信心,推进政策规范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本次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重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是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二是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行为,确保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三是督促指导本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同时,要重点围绕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对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有关方面移交线索要逐一核查,对查出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逐项整改销号,并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总结汇总本地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附1个典型案例和1个好的经验做法)书面报送市财政局,并由市财政局汇总上报财政厅。
(二)配合做好联合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经信、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三)认真抓好总结评估。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要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在权限范围内完善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积极向上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承担起相关职责。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定期梳理更新涉企收费、降费减负政策,规范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要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强化分类治理,明确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保证金或具有保证金性质等乱收费问题,要及时转请同级相关部门核实整改。
(三)突出问题导向。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财政数据分析比对查找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的线索,并充分挖掘审计、财会监督、“互联网+督查”平台、12345 热线等反映的线索,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
编辑:kxg2022